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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亿天价竞拍的宝物,有人说至少值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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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天价

黄金有价玉无价,但比玉更有价值的应是人的良心;一直以来,在国人眼里,玉是美好、仁德的化身,是富贵的象征,人们佩戴、拥有、鉴赏玉器,就是希望它能陶冶情操、带来好运。然而,却有这么一批玩玉的人,把一件“汉代玉凳”玩出天价,玩出水平,更有泰斗人物压上了一生盛誉,真真假假、对对错错,到底是玉凳出了问题?还是谁的良心坏了?

年1月9日,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昆仑饭店举行“古玉雅集古代玉器专场拍卖会”,一套汉代青黄玉龙凤纹梳妆台与坐凳,经多次竞价,号竞拍者最终以2.2亿元的价格拍得此物,刷新了中国玉器拍卖的世界纪录。此事引起了全社会的轰动,各种报道铺天盖地;很多专家觉得这套玉器太精美、太不可思议了,纷纷赞叹古人的伟大。

人们非常好奇,不禁纷纷探究这是一件怎样的宝物如此值钱?

这套拍品的成交价之所以如此之高,是有原因的:

一它是汉代的,全部料身都是古玉,价值当然不菲。

二是这套拍品形制巨大,梳妆台体积为.3×81×47.8公分,重达.2斤,坐凳体积45×45×32公分,重达72.7斤,和今天的课桌差不多大小。

三梳妆台的工艺是非常珍贵的,它并不是由一块玉石打造而成,而是由大大小小的上百件玉器通过榫卯结构拼接而成,精妙牢靠。

四器物上面的玉龙凤纹等图案极其不凡,在围屏梁、坐墩面板、以及腿足周边均有浮雕螭纹,其中不乏龙凤穿花纹,是汉代贵族女子专用之物。

这套梳妆台与坐凳,体型巨大、制作精良,将汉代工艺的精髓体现得淋漓尽致,被拍出了天价,似乎一点问题都没有,更有业内人士当时称,买家捡大漏了,至少值10亿。

02泰斗

文物收藏,最怕碰到以假充真而上当受骗,那这套汉代宝贝是真的吗?当时若有人敢提这个问题,那肯定是会被人喷死了,因为该拍品的鉴定证书是由玉器界泰斗周南泉出具的。专家鉴评:晶莹温润,有古雅的沁色和包浆……工艺精细巧,体纹生动神奇,造型罕见,有重要的收藏和研究价值。

这年头,鉴宝专家比牛毛还多,不好使也不顶用了,但在玉器界,“周南泉”这三字可要另当别论,他是泰斗,是神一般的存在。

先看看他的部分名头:周南泉:出生,毕业于中山大学,故宫博物院研究员,中国文物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,中国收藏家协会鉴定委员会常委,中国宝玉石协会鉴定委员会副主任,东方收藏家协会珠宝玉器鉴定组组长,《艺术品投资》栏目玉器类首席专家,同时,他还享有政府特殊津贴。

再看看他关于玉器研究的部分著作。

《中国玉器辞典》周南泉年

《中国玉器投资与鉴赏》周南泉年

《中国民间藏玉》系列》周南泉年

《中国文物定级图典·玉器类》一级品玉器类周南泉年

《古玉辨伪议》(上、下)周南泉《中国文化报·文化市场周刊》

《中国古代玉器制作方法》周南泉《中华文物学会年刊》(台北)年

《中国古代玉器制造时使用的工具和材料》周南泉)年

《中国古玉料定义和产地考》周南泉《文博》(陕西)年1期

《金缕玉衣》周南泉《紫禁城》年1期

《中山国的玉器》周南泉《故宫博物院院刊》年2期

《故宫博物院藏工艺品选》周南泉文物出版社年

《古玉的断代与辩识·玉龙》(下)周南泉《收藏家》总第3期

《古玉的断代与辩识·玉龙》(上)周南泉《收藏家》总第2期

是不是眼都看花了,这水平、这节奏不得了啊;因此在国内玉器鉴定方面,若有谁敢对周南泉说的都质疑,不是脑瓜进水,就是别有用意:嫉妒?使坏?。

然而,就是有些人偏偏要“脑瓜进水”、要“使坏”,首先跳出来的,反而不是文物鉴定专家。

03点炮

年春节期间,南京林业大学的邵晓峰,也许过年好东西吃多了,脑细胞变得空前活跃,他洋洋洒洒地发文说道:汉代绝不可能有这样的梳妆台和凳子,一切都是假的。

一文激起千层浪!

邵晓峰:年生,南京人。拥有的头衔: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、艺术学博士后、教授、博导,著名画家与艺术理论家、江苏省收藏家协会古典家具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等。

邵教授对中国古代家具有着深入的研究,撰写过有关凳子起源问题的论文,他认为:在中国家具发展史上,汉代人的起居方式为“低坐”,即以席地而坐为主,以席、几、床、榻为主要的生活器具。汉代确实也有一种类似于凳子的家具,但它不是让人休息用的,而是用来摆东西,叫‘几’,而且是矮扁形态的。从“汉玉凳”图片来看,这种凳子属于高坐,在古代根本派不上用场。这套汉代梳妆台及玉凳很有可能是仿清代宫廷家具。

有人点炮,就不愁没人跟进。

湖北民族学院历史系教授黄清敏:汉代没有凳子。汉代,人们以跪坐为合乎礼节的坐姿,形成了一整套以跪坐坐姿为基础的礼仪制度。臀部坐着,双膝在身前屈起,足底着地的现代坐姿,古代时叫“箕踞”,被认为极其不礼貌。中国进入南北朝的乱世时期,胡人大举进入中原,带来了西域的“胡床”等生活用具,胡人文化对传统汉文化造成剧烈冲击,包括坐姿等传统礼仪;到隋唐,凳子和椅子才开始普及。也就是说,拍卖会中出现的这玉凳其实并非汉代时期的,而是文物造假。

某知名服装设计师:中国古时,裤子只有裤筒没有裤裆。汉代连裆裤从西域传入,但除士兵和劳工出于方便穿它外,上等人仍然只穿“开裆裤”虽外面都会套着“裳”,但“高坐”的话仍然不雅,它既不符合汉代的礼制和贵族文化特点,也不符合当时的服饰要求。之后随着胡人文化的交融,隋唐时期连裆裤开始普及,椅凳这才有了“坐”的可能。

咋听起来,似乎真是这么一回事,“席地而坐”这成语谁人不知啊,它成了“汉代玉凳”作假的最有效、最直接的例证。

继“外行”之后,收藏界人士也开始从专业角度挑刺。

北京资深古玉鉴赏家杜平告诉记者:古玉鉴定其实非常简单,它不像字画、瓷器是人工做出来的,而是天然形成的矿物。这个“汉代玉凳”横跨好几个朝代,玉器却是同一种玉料、同一种沁色,显然就是假货;它可以是工艺品,但不是古玉器。 

中国文物学会文物鉴定委员会副会长张宁认为:“汉代时人们是席地而坐,当时中国还没有凳子的概念,这种凳子要到宋朝才有。”他更一针见血地指出:“很多赝品粗制滥造,明眼人一看便知,可一些拍卖公司所聘的假专家为牟利不惜指鹿为马、颠倒黑白。即便一些真专家,由于拿老板的工资‘吃人嘴软’,也违心做假鉴定,致使天价赝品便肆无忌惮地流向市场。”

“中国文物黑皮书”三部曲作者、知名学者吴树认为“玉凳”必假无疑,“汉代等级森严,似这般大件物品,恐怕也是达官贵人所有,若是出土之物,势必为大墓之陪葬品。依据相关规定,拍卖公司的拍品预展前须经文物部门审核,真是出土之物的话,能通过审查?换句话说,文物、公安部门的态度已经可以说明问题,变相认定此拍品是普通工艺品而已!”

吴树还感叹:“即便如此,按照现有法律,文物部门对拍卖公司的拍品,打真不打假,明知道是赝品也不会阻止它上拍!”

对于如此罕见难得的珍稀古玉又拍出天价,为什么圈内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几乎没有声音?

有业内人士说得很直接:“一是瑕疵太多了,假到没必要说;二是圈里都知道根本没成交,虚的,也没什么可说的;三是文物鉴定也是个江湖,圈子本来就不大,就那么几拨人,大家互不拆台也是潜规则。如果不是被网友一不留神给戳破了,即使假到离谱,也没有人愿意出来戳穿。”

04回应

事情到了这地步,网络热度飙升,吃瓜群众对周南泉、拍卖公司、卖货人的讨伐声,顷刻间铺天盖地,一浪高过一浪。各大主流媒体也持续跟进,纷纷对涉事人员进行采访、报道,试图还原真相。

“中嘉拍卖”高级顾问朱明讲述了拍品鉴定过程:该拍品于年10月在河北征集到后,“中嘉拍卖”专程请周南泉老先生进行实物上手目鉴,认定此拍品为“汉代”,并出具了鉴定证书。送拍的委托人根据拍品玉料的重量与珍贵性、周南泉先生的鉴定证书和“中嘉拍卖”的建议,将起拍价定为1.8亿元。

“中嘉拍卖”副总经理黄建军也做了解释:这件拍品的主件是梳妆台,坐凳仅为附件,梳妆台是陈设器而非实用器。至于这件拍品的真伪,那是学术问题。用‘汉代人席地而坐’来判定当时绝没有凳子,下此结论为时过早。

黄建军还交代:“拍卖现场,该拍品虽已落槌,但买受人并未当场付款,之后我们曾多次催促其付款,但直到现在也没实际交割。买受人当时所缴纳的3万元保证金依然在拍卖公司,已作违约金处理,而拍品依然在委托人处。

看到这里,好像不对劲了:拍估价过亿的拍品,保证金才3万。

美女拍卖师

有记者几经周折获得委托人和买受人与“中嘉拍卖”签订的合同。合同显示,经委托人同意,该拍品的起拍价为1.8亿元,而号竞拍者张某最终以2.2亿元的价格与“中嘉拍卖”签订了买受协议,佣金比例为12%。

记者与拍品买受人张先生取得电话联系。张先生承认,他曾替“老板”在《古玉雅集》专场拍卖会上以2.2亿元拍得“汉代坐凳”。之所以“赖账”,他这样解释:“我们老板的钱没到位,最后没付款,所以拍前交给拍卖公司的3万块保证金变成了违约金。”

记者在“北京市文物局给《古玉雅集》拍卖会文物拍品审核的批复(号)”中看到:“中嘉拍卖”须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,将已拍卖文物记录的备案材料以书面形式上报。“中嘉拍卖”称,因“汉代玉凳”未成交,故并未向北京市文物局上报,后来应文物局要求,已于1月31日上报。

随后,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公开回应:

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近日已就“汉代玉凳”事件与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,并确认得知,年1月之前,北京中嘉公司曾征集拍品,并寻找专家进行鉴定,亦出具了相应的鉴定证书。拍卖前,该公司依照相关规定,向北京市文物局提交申请,并进行了拍品审核。拍卖现场,该拍品被号竞买人竞买成功,并签署成交确认书。事后,中嘉公司反映买受人不能按时付款,并确定买受人违约,扣除拍卖保证金。

“中嘉拍卖”有一、二、三类文物拍卖的资质,属于老牌拍卖公司。但该公司既不是中拍协成员,也不是《自律公约》签约公司。

中拍协对中嘉公司提出了要求:鉴定程序需完善;杜绝虚假成交的行为;在拍卖会前,严禁向委托人索取任何费用;应积极进行行业自律,加入《自律公约》。并表示加强对文物艺术品拍卖“双非”企业监管将成为中拍协文化艺术品拍卖专业委员会今后将着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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